搾取とは

最近過了同性伴侶也可以領養,沒想到又扯上了合法代孕的議題。直接説結論,我反對代孕,更不接受讓代孕變成合法的商品,那就是另一種22K的慘劇而已。
説實在的政府補助試管我也覺得根本是浪費稅金、製造社會成本,如果連這筆錢都拿不出來,表示根本不適合生小孩。況且地球上的人類已經太多了,你的DNA這麼優良怎麼會留不下來?
連拿不出月子中心的錢的男人都覺得千萬不要和他生孩子了,還需要政府補助推屁股,不就表示一定連月子中心的錢也拿不出來,後面還有更多筆要花的…這種真的不要生,幹嘛增加N的卡池給準備投胎的人抽。
講到代孕讓我想到家畜人鴉俘裡白人女性不想受生産的風險和痛苦,所以就叫黄種人女性來當代理孕母,30年前的奇幻小說都不奇幻了。換言之,台灣如果代孕合法,就會成為便宜的代孕園區囉。人類已經太多了,真的不需要這樣搞。自認正常家庭又生不出來,就努力證明自己是正常的家庭去領養就好了。
在洗澡的時候思考了一下和友人討論到「剝削」這個問題,越南新娘、代孕,這就是對經濟弱勢的女性的剝削。代孕一旦合法化,就像越南新娘是合法的做人口買賣了。
至於高危險工作(消防隊、警察等等)也是剝削的一種嗎?可是他們有得到相對應的報酬,越南新娘跟代孕可是整個人體都賭下去了,還不見得拿到多少錢。講現實一點,因為自身的條件好(受高等教育、經濟自主),這種剝削的工作根本輪不到自己頭上,當然會覺得「既然有人需要,為什麼不能合法化」。不然今天給100萬要你代孕,或是嫁到美國之類比台灣富裕的國家當可以幹的女傭,願意嗎?這就是剝削弱勢。代孕和高危險高報酬的工作根本不能擺在一起,真的滑坡滑到天邊了。
社會的組成是這樣的,能過爽日子就是剝削各種條件比自己差的人。都有越南新娘這種很糟糕的剝削,為什麼還想開合法動別人子宮腦筋的副本?不要再説什麼有人可以生好幾個還是頭好壯壯長命百歲,連減肥都沒那麼多練武奇才了,多的是難産就直接投胎的。生產就是在耗損母體,不然怎麼會台語講「生得過鶏酒香,生不過四塊板」。
代孕一旦合法化,就變成合法的器官買賣了。經濟弱勢的女性不應該接受這樣的剝削,還要法律背書,太噁心了。在我很小很小的時候,血是可以賣的。會有富家子弟去賣血嗎?有窮人賣血賣到可以買房子嗎?
哎,身為女人真的有夠衰的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