あれは当たり前ことじゃない

毎次在看各家公司徵人時,明明勞健保、滿一年享特休7天、産假等等…通通都是勞基法規定的基本標準,為什麼都是寫成「福利」呢?這根本就不是福利吧,沒有做到的公司根本是違法,真不愧是充滿慣老闆的鬼島,滿腦子的COST DOWN…哎。
明天又要上班了,好悶哦。可是不上班就沒有錢,更悶了。
最近常常在想,要是小學時的我、國中時的我、高中時的我知道過了N年後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,是不是乾脆去混還比較划算一點,例如八嗄囧之類的(笑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