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として

台灣人很有趣,非常喜歡檢討受害者。一個女人被強姦,不會先譴責強姦犯,而是怪那個女人是不是穿太少、半夜不回家…就算真的穿太少、半夜不回家,難道這就可以讓強姦合理化嗎?
天一樣東西擺在客廳,沒問就自己拿去玩然後帶走。放在客廳不代表他就失去了原主人的所有權,不先告知就拿走就是偷,活了這麼多年為什麼連基本的道理都忘了?還被說怎麼這麼小氣又愛計較,到底是誰的問題?
今天在健身房和一位會員聊到男人沒有月薪7萬怎麼嫁的話題。他説,男人不管是賺5萬7萬還是10萬,如果對方沒有把他賺的錢全花在你身上,賺百萬都是沒用!實在太中肯了!想想我老爸雖然賺的不多,可是錢全花在我們身上,這樣就是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