そんなこともあり?

話説公司有個福委會,活動就很多。之前是秋季聚餐,發了一間位置很不方便又貴也吃不飽的三四味屋的餐券;冬季旅遊因為滿三個月公司只付半額,所以還是明年再去;前陣子還有發公文,説尾牙有辦餘興節目比賽,前幾名還有獎金可拿(我們部門當然沒有報名啦)之類的…
結果今天又在傳一張紙,竟然是尾牙樂透?全部有400個號碼供大家選號,一個號碼賣100元…等等,尾牙抽獎不是公司出錢,怎麼變成「取之於同事,用之於同事」呢?這項發明快不輸給無薪假了啊!
同事説沒買的話到時尾牙那天會很無聊,所以還是買一下比較好。於是我認養了3個號碼,應該過幾天會來收錢?還是直接從薪水裡扣?這麼説來,該不會尾牙是找一間299吃到飽的餐廳吧!?(笑)新公司還真是給我無限的驚奇呢〜